2008年3月15日星期六

西藏獨立運動所使用的雪山獅子旗



西藏獨立運動(或圖博獨立運動)是聲援以第十四世達賴喇嘛為首的西藏流亡政府,尋求西藏獨立的要求所成立的組織與行動。


目錄 [隱藏]1 歷史背景 2 流亡政府 3 發展與影響 4 文藝相關 4.1 記錄影片 4.2 電影 4.3 書籍 5 相關條目 6 外部連結 歷史背景


西藏歷史在西元7世紀初,即中國唐朝初期,由松贊干布建立的「吐蕃王朝」在西藏地區是一個地方政權。640年吐蕃王朝與唐朝通婚,兩國關係已較為密切。846年吐蕃王贊普朗達磨遇刺後,經過長期內戰,877年吐蕃王朝覆滅並分裂為若干個小邦。1240年,成吉思汗的孫子闊端邀請西藏宗教首領之一、薩迦派法王班智達為他傳授西藏宗教和西藏文化,作為回報,闊端授予班智達統治西藏地區的世俗權力。此後西藏的宗教領袖與蒙古君主形成了檀越(M'Chod Yong,即佈施)的關係。1260年,蒙古可汗及中國元朝首位皇帝忽必烈封班智達的侄子及繼承者八思巴為「國師」。1265年,忽必烈封八思巴為「大寶法王」、「帝師」,並授予他統治作為元朝疆域之一的全部西藏地區的世俗權力。此後八思巴的繼承者也獲得了同樣的權力。通過西藏帝師與蒙古大汗之間的檀越和冊封關係,西藏成為當時整個蒙古帝國(即元朝再加上四大汗國)的一部分。但是八思巴及其繼承者的這種權利受到中央政府,宣政院的管轄。


1368年明朝成立後,明朝對藏族地區基本上承襲元朝舊制,對具有政治實力的地方諸教派首領均賜加以「王」、「法王」、「灌頂國師」等名號;王位的繼承必須經皇帝批准,遣使冊封。並將宣政院改為理藩院管轄。期間西藏同時與明朝和蒙古保持宗教往來和經濟貿易,其中與蒙古的關係尤為密切,同時也與尼泊爾、拉達克等鄰國保持鬆散的外事和經濟聯繫。西藏宗教改革領袖宗喀巴弟子根敦朱巴(第一代達賴喇嘛)的第三代轉世繼承者索南嘉措曾經勸說蒙古的俺答汗歸依藏傳佛教,俺答汗的曾孫雲丹嘉措(1589年-1617年)被立為第四代達賴喇嘛。由於西藏與蒙古之間這種關係的影響,蒙古人幫助達賴喇嘛獲得了在西藏的最高政治和宗教權力。


1710年代,清朝軍隊進入西藏,協助驅逐蒙古和碩特部的「法王」拉藏汗。此後西藏接受由中國皇帝冊封的達賴活佛和班禪活佛共同主持西藏宗教事務。


第13世達賴土登嘉措(1876年-1933年)即位後,在英國和俄國的煽動下採取了疏遠清朝的做法,1909年達賴宣佈斷絕與清朝的關係,清朝出兵西藏,達賴喇嘛流亡印度。清朝在1910年2月25日罷免了第13世達賴。1911年清朝被推翻,西藏即宣佈驅逐原清朝駐藏大臣。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後,中央政府先後在3月11日頒佈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4月22日下達的《大總統袁世凱命令》和5月頒佈的《中華民國約法》中強調對西藏的宗主權。1912年6月,第13世達賴返回拉薩,隨即於1913年2月13日發表聲明,宣佈西藏獨立。西藏宣佈獨立後,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袁世凱派遣軍隊試圖收復對西藏的宗主權,而在英國調停下,中國中央政府之西藏宣撫使陳貽范、西藏地方政府之十三世達賴特使倫欽夏托拉以及英國政府之英印殖民政府外交政務秘書亨利□麥克馬洪,於1913年10月13日在印度的西姆拉舉行中、英、藏三方會議。欲仿照蒙古分治的方法,將西藏分為自治的外藏和由中國管理的內藏,並承認中國對西藏的宗主權。但這個協議最終沒有簽署。


從1912年至1949年,西藏處於地方自治狀態,但中國保留了對西藏的宗主權,中華民國冊封了第14世達賴喇嘛。英國和尼泊爾在拉薩設立了領事館,英國還設立了辦事機構,不丹國王在拉薩也有私人的外交代表。1927年5月,蘇聯也通過外蒙古代表團與西藏地方政府談判,試圖與西藏建立「外交關係」,並曾於1928年派遣蘇蒙聯合代表團訪問拉薩。1942年,西藏政府設立外交局。
1950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進駐西藏地區。雖然中共政府與達賴達成協議,在西藏暫不進行政治制度的變更,但由於解放軍宣佈解放內藏農奴,並進行土地、經濟和社會方面的改革,引發西藏農奴主、世俗貴族和宗教人士的不滿,最終於1959年3月初在全西藏範圍內發生大規模武裝叛亂。中國中央政府鎮壓,同時農奴不與暴動勢力合作,造成暴動失敗。第14世達賴喇嘛于1959年3月17日及其信徒約8萬人逃至印度以尋求國際協助。3月28日,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發佈了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的命令,第14世達賴喇嘛隨後在印度北部的達蘭薩拉成立流亡政府。


流亡政府主條目:西藏問題和西藏流亡政府達蘭薩拉政府最初設有6個大臣職務:內政大臣、財政大臣、外交大臣、宗教與文化事務大臣、教育大臣、安全事務大臣。1960年,在流亡的西藏人中舉行了首次民主選舉,成立了「人民代表會議」,擬訂流亡政府的憲法大綱。1963年3月10日公佈了西藏憲法,在西藏噶廈政府之下設立了內政委員會、宗教與文化事務委員會、教育委員會、財政部、情報部、衛生部、人事調配局和審計局。「全國代表大會」為立法機構,「最高法院」為獨立的最高司法機構。流亡期間,「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議會的職能。


達蘭薩拉政府在印度設立了各種文化機構,如西藏文獻圖書館、西藏醫療中心、西藏之家、西藏表演藝術劇院等。1970年成立的「西藏青年大會」為流亡政府中最大的政治組織。流亡政府沒有得到其他國家的承認,但達賴喇嘛曾訪問過泰國、日本、蘇聯(1979年入侵阿富汗之年)、蒙古、美國和一些歐洲國家。西藏流亡政府的資金來源包括國際援助(主要來自美國、英國和1980年代以前的蘇聯)和海外西藏人的自願捐款。


達賴離開西藏後,班禪以及部分原世俗和宗教貴族與中共政府合作,在西藏開始進行針對西藏傳統農奴制的政治制度變更,但國際人士普遍認為班禪其實是北京當局統治西藏地區的傀儡。


目前達賴駐地布達拉宮始終保持,中共政府並撥款維修,此外中國中央政府曾答應任何時候都允許達賴回國,並不追究其叛國罪,只是並不為達賴所接受。最近,達賴喇嘛向中國中央人民政府提出以「一國兩制」方式讓西藏自治,而不再追求獨立,但是中共政府拒絕接受其提案,稱西藏現狀無需改變。


西藏獨立問題無法獲得解決,除了政治因素及其它外,還有一些根本認知上的差異存在:


西藏歸屬上的差異:西藏流亡政府宣稱至少在1912年以前西藏從未受過歷代中國中央政府的實質統治。 西藏領土範圍的差異:西藏流亡政府所稱的西藏除了現今中國境內的西藏自治區之外,還包含了青海,甘肅,雲南,與四川的部分土地,並且宣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0年代強行劃分。但是在當地藏族也是後來者,這種劃分明顯缺乏公正。 對於以上兩點根本差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則是西藏的歸屬以及土地劃分是承襲自清國以及過去中國歷代,在歷史上甚至可以回溯到千年之前。


發展與影響達賴喇嘛在許多國際場合發表演說,包含美國國會,澳洲國會,在法國舉行的歐洲議會等等,達賴喇嘛本人于1987年開始提出和平解決問題的訴求,也因此於1989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達賴喇嘛在過去四十年來獲得許多國際上的支援[1],同時也帶動了數百個支持西藏獨立的團體與組織 [2],在西藏的部分人士為了追隨他們的最高精神領袖,也曾經成立了西藏獨立組織。
下列為部分社團與組織:


西藏獨立運動 是在西藏自治區境內的組織,維持時間不到兩年。十名喇嘛在1987到1989年間在哲蚌寺所設立的秘密地下組織。對外界散發西藏獨立的傳單,於1989年4月19日被捕。同年11月28日這十名喇嘛被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非法組織秘密組織、顛覆和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判刑入獄。目前仍有三名喇嘛在監獄中服刑,其他七人則陸續在刑滿後釋放。2004年7月獲釋的喇嘛為35歲的阿旺衛色。(摘自注1)


西藏青年團 是在西藏流亡政府所在的達蘭薩拉民間組織,據稱成員有一萬人。 國際西藏獨立運動 為設在美國印第安那州的組織,于1995年成立。


國際聲援西藏運動組織 為設在荷蘭阿姆斯特丹國際聲援西藏運動組織。


自由西藏學生運動 于1994年成立於紐約市。


文藝相關
記錄影片《西藏之夢》(Dreaming of Tibet):1998年《西藏諜影》(The Shadow Circus : The CIA in Tibet) 《旅行者與魔術師》(Travelers and Magicians) 《真師之言》(Words of My Perfect Teacher) 《西藏瑜伽士》(The Yogis of Tibet) 《憤怒的僧侶》(Angry Monk)
電影《達賴的一生》(Kundun):1997年,馬丁□史科西斯 《火線大逃亡》(Seven Years In Tibet):1997年,尚傑克□安諾(Jean-Jacques Annaud)
書籍〈喇嘛殺人西藏抗暴四十年〉:1999年,林照真,聯合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ISBN 9575222385,EAN 9789575222383 〈殺劫〉:2006年,澤仁多吉□唯色,大塊文化,ISBN 9867291840,EAN 9789867291844 〈西藏記憶〉:2006年,澤仁多吉□唯色,大塊文化,ISBN 9867291859,EAN 978986729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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