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5日星期六

中共從奴隸制向半封建制的改革

作者:黃鶴升

一個社會制度如何確定?不同的理論有不同的見解。如我所居住的德國,他們就不承認聯邦德國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他們實施的是社會市場經濟制度。同樣有人認為,中國現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而不是中共自稱的社會主義制度。中國的現狀極其社會制度的變遷如何定位?本文只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為指導原則,對其作一個粗略的分析,期以明瞭中國的“改革開放”是怎麼一回事?而由此引發的社會弊端在那裏?

一、毛澤東奴隸制度的確立

中共於1949年奪取政權後,毛澤東開始建立其所謂的社會主義制度:實際上是毛按照蘇聯史達林式的社會主義奴隸制建造的。共黨首先在中國農村實行打土豪、鬥地主、分田地,然後將所有的一切土地收歸國有(實質歸共黨所有)。在城市實施工商業改造,也把資本家的企業收歸共黨所有。這樣,毛澤東就完成了其建立奴隸社會制度所必須的條件:一切生產資料都歸共黨管制。如果我們按照馬克思的唯物史觀來看,毛澤東統治時期,從49年到76年,其實施的就是奴隸制。奴隸制的特點是什麼呢?一切生產資料歸奴隸主所有,奴隸沒有人身自由,一切生產所得都歸奴隸主,奴隸的衣吃住行由奴隸主供給。毛澤東的社會主義制度,完全俱備馬克思這個奴隸社會制度理論所說的條件。人民沒有生產資料,一切歸共黨所有;人民沒有人身自由,出入都要共党幹部開具證明;共党官僚管束著人民的衣吃住行,一切維持生命的東西都由共黨供給。人民實實在在是共党奴隸主會說話的工具。我們試想一下毛澤東時代,不要說人民沒有言論自由權,就連生存權都掌握在共黨手裏,你不能做任何事情,只得聽從共党幹部的指令。中共名為“社會主義”的這個社會制度,完全俱備他們自己理論所說的奴隸社會制度特徵。

二、鄧小平半封建制度的建立

毛澤東治下的中國奴隸社會,經濟幾乎陷入崩潰的邊緣,民不聊生,怨聲載道,其奴隸社會搖搖欲墜。他死後,鄧小平上臺。鄧看到,再以毛這個“社會主義”奴隸制統治中國,他們就玩完了。於是,鄧就拿出他的那套“白貓黑貓”改革論來改造毛的奴隸制度-中共自稱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論”。鄧是如何改革毛這個奴隸社會制度的呢?我們來作進一步的分析,看看當今中國社會是何種制度,一些不願思考的及不懂思考的人,都以為中國當今社會,實施的是資本主義制度,雖然是共產黨領導,但其社會制度已資本主義化了。持這種意見的人,用共產黨的話說,就是沒有“透過現象看本質”。他們只通過現象來判斷鄧小平這個改革。

不錯,鄧小平是讓人民有一定的自由了。種地的種地,做買賣的做買賣,就是說,致富的致富,發財的發財,已沒有毛澤東時代管得死,人民可以擁有自己的私有財產了,表面上看,是與資本主義社會沒有什麼兩樣。可是,當今中國社會與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最大的一個不同的就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生產資料是由全體人民共用的,某集團或黨派不能壟斷、霸佔一切生產資料。而中國的共黨社會恰恰與此相反,他控制一切生產資料:一切土地歸共黨所有(他們美其名曰:一切土地都歸國家所有),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大行業都由共黨控制(也是以國家的名義控制:所謂的“國有企業”)。單就這兩點來看,中國當今實行的不可能是資本主義制度。那麼,它是什麼樣的制度呢?

有人說鄧小平的改革開放,是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這話沒有說對。鄧對毛的政治體制是有改革的:鄧首先將毛的奴隸制“人民公社”廢了。他把農村的生產隊廢了,將土地承包給家庭種地,把“生產隊、大隊、公社”等行政機構改為“村、鄉、鎮”。而改動最大的是原省下屬的“地區”行政機構,即廢“區”改為“市轄縣”。我們且以廣東省為例:廣東原分為佛山、惠陽、汕頭、韶關、梅縣、肇慶、湛江、海南(後劃為省)及廣州市等九個省屬行政區。如今改市管縣(市)後,則變為:廣州和深圳屬副省級,其他韶關、清遠、惠州、河源、東□、汕頭、汕尾、潮州、潮陽、梅州、佛山、中山、珠海、江門、順德、湛江、茂名、陽江、肇慶等都屬地級市。也就是說,除海南分出成立省外,廣東由八個行政區分割出二十幾個行政區級別的市。據〈人民日報海外版〉1992年9月19日第一版發表的統計數字稱,“從1978年至1991年,中國地級市由99個發展到187個,增長了88,9%;縣級市由91個增加到289個,增長了兩倍多。”這是早期的數字,相信今天增長更多。

從上事實表明,中共這種行政機構的變遷與重組,帶有明顯的封建分封制形式。就是將原來的幾塊餅再分割成數塊,進行權力再分配。這種權力再分配,目的是以懣足其成長起來的新一代的權力欲望。太子党及中共新貴,他們都要求能在權力圈內分一份羹。於是鄧小平就著手進行這種分封制分配,以求權力平衡。最明顯的一個例子是鄧小平讓葉劍英兒子葉選平當廣東諸侯,以換取葉劍英退出權力中心。鄧小平把行政機構這個餅重新分割後,一一安排太子党及新貴進入這些權力機構,各方各派勢力都撈到一定的好處,這樣,鄧小平的權力就穩固了。有人說鄧小平是權力平衡的高手,其實鄧只不過是從毛澤東奴隸主的角色轉變為半封建主的角色而已。以前的皇帝,為了鞏固其統治,對那些皇親國戚,採取的是封侯封地,讓他們建立諸侯國,也可享受當王的權力欲望,這樣皇親國戚就不會起來反他,他皇帝的權力就穩固了。

三、中共半封建制的改革

我之所以稱中共的改革為半封建制,是因為中共這個權力分配雖是分封制,但與中國歷史上封建分封制又有所不同。

中國很早就建立封建制度。據史書記載,從黃帝始,中國就建立了封建制度,黃帝分封有功大臣建立諸侯國。可以說,從三皇五帝到春秋戰國時代,中國一直是實行這個封建制度。到了秦始皇時代,才將這個封建制打翻的。後來的漢朝,及至明朝,雖說是沿用秦的郡縣制度,但在一定的程度上又灰複一定封建制。唐朝的“安史之亂”,明朝的“寧王府作反”等都是記載藩王作亂的史實,如無封建,何來藩王?皇帝為了照顧他的皇親國戚,還是有分封的,只是形式有所不同。如若以馬克思的唯物史觀來作分析中國的歷史,我認為秦漢前的“夏、商、周”應為為封建制,秦朝為奴隸制,漢以後到清朝為半封建制。不知為什麼中國的馬列史家要將有明顯封建分封制形式的“夏、商、周”說為奴隸制,將“秦漢”以後的皇朝說為封建制?

我們來看看“夏、商、周”三個朝代的封建制有什麼特點:

1、 由天子劃一塊土地或一座城給他的功臣或親人去建立一個國。2、這國屬於這個被封的王所有,也就是說這塊土地的所有權是他的。他可以有自己的軍隊、行政機構及管理方式。3、諸侯每年納貢一定數量的財物給天朝,只要不違背朝綱,天子很少干涉諸侯的行政事務。史書有記載舜如何封與他關係不好的弟弟象去建立一個國家,象建國後經營自己的勢力,後來還作反。這些歷史記載說明封建國家是有很大自由度和發展空間的,不然象就無法發展自己的勢力與他的哥哥舜抗衡了。對於這種封建制,司馬遷的〈史記〉,記載周武王分封諸侯建國有很詳的實例,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基本上是周朝分封傳下來的諸侯國。

我們再來看中共的制度。中央指派(與天子分封沒有什麼兩樣)某某去某地區當行政首腦(這個官基本上是與上頭的關係好而得到任命,如黃麗滿原是江澤民當一機部黨委書記時的生活秘書,江當總書記後,黃從一個科級幹部一下調到深圳任處級幹部,不到幾年功夫,升到省級幹部。這是最典型的封建分封制形式)。這個頭頭可以有這座城市的使用權,一切行政機構都屬於他管轄。但嚴格來說,這座城市又不屬於他所有。他在職時可以有使用權,他在他管轄的城市可以說為所欲為。但中央一聲令下,把他撤職或調到其他地方去,他就失去對這座城市的使用權。這就是我說的中共半封建分封制。中央委派你,你可以有使用權,但不可以擁有歸屬權,即所有權-這塊國土還是屬於中共政權所特有(即國家所有)。這種政體,正是秦始皇廢封建所建立的那種獨裁政體-皇權至上的寡頭政治。最近有德國報刊說中共當局的制度,是效秦始皇一統天下的制度。第三只眼睛看中國,外國人有時是看得准的。中共這個制度,以當今流行的話說,也可稱為極權獨裁制度,但以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史觀來看,叫半封建制最為合適。他不是完全的封建,只是半封建。從毛澤東的奴隸制,到鄧小平的半封建制,中共的政治體制改革,只不過是邁出半步而已,與當今的資本主義社會制度,相差甚遠矣。

四、中國的弊端來自於這個半封建制

有人說,當今中國社會弊端,是沒有新聞自由,沒有監督機制,由中共一黨專制所造成。這話或許不錯,但沒有說到點子上。中國的弊端,以我看全來自中共這個半封建的制度。我們來看看這個制度壞在那裏:中共這個半封建制度,它的管轄權都實行委派制度(分封制),你與我關係好,或我是某某領導的豬朋狗戚,他就委派我到一個地方去任一官半職了,這與封建社會的封爵、封侯沒有多大的差別,只是差別在封建社會的諸侯、爵士的領地是屬於他的,而中共宣稱土地是屬於國家的(實際屬中共集團所有),這就是我所稱的半封建,而不是全封建。這樣,因為我是由上一級委派來當官的,到這個地方,我有一切行政使用權,但這座城市不是屬於我的,是好是壞,與我何干?我只對委派我的上一級負責,而不須要對這座城市的人民負責。而我做這個官也是短期的(全由上頭決定)。於是,在我的任內,我就極大地發揮我的使用權。我可以借用國家征地的名義,與開發商勾結,劃出一大片土地搞房地產、搞開發區,或建馬路什麼的,從中貪污,撈取個人利益。你什麼農民土地,個人住房,只要我以國家需要的名義,你農民就得貢獻出土地,你居住多少年的房屋就得搬遷。一個地方官員,以國家建設、國家需要的名義發揮自己的權力,為所欲為,封建領主,諸侯王公都會自歎不如。因為這些封建領主、諸侯王深知,這塊領土是皇帝封給他的,他如果不珍惜這塊土地,不好好經營,搞壞了,他一家就沒有爵祿可食了。所以他要做什麼,都要有所考慮,有所顧忌的。而中共的半封建制就不同了:封我到這個地方去做官,這個地方不是屬於我的,而我當官也不知道任期多久,一朝天子一朝臣,在我幾年的任內,我就得想方設法撈取一筆好處然後走人。所以二十幾年來的改革開放,資源的略奪,環境的破壞,不顧子孫後代生存權的所謂大建設,大進步,大增長都是出於這個半封建制度。官員的短視和其切身利益與這半封建性質有關,大凡人心是自私的,一個不屬於他的物品而又供他使用,他會珍惜這件物品嗎?他會用到爛掉為止丟給下一任如何處理那是另一回事了。故每換一屆政府,資源遭到更大的略奪,環境遭到更大的破壞。有些馬路好好的,換一屆政府後,重新改建,又是新一屆的政績。那些新開發區、高樓大廈從出不窮,就因為官員要政績,要找機會貪污。

這就是中國半封建制的弊端,比完全的封建制度還差。中國的執政者至今還不肯承認土地私有制,說土地是國家的,稱為“國有資產”,這就為半封建制奠定了基礎,為這個統治利益集團提供了獵奪國家資源合法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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